西华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毕业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3-11-29 19:14:34 浏览次数:125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努力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就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撰写、论文指导、中期检查、答辩、成绩评定和评奖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认真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各学院须及时召开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会,学院师生要清醒认知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把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注重学术规范,全面了解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时间节点、工作流程。
(三)各学院必须为每位本科生选派至少1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具有论文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以指导3~5名学生为宜,原则上不超过8名。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
(一)毕业论文选题和开题
1.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准备、选题和开题工作。
(1)毕业论文选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题目难易要适当、工作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学生经过努力能够较好的完成论文。毕业论文一般为一人一题;若课题确需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学院审批,且每位学生须独立完成该课题不同研究方向的论文。
(2)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学生的论文选题,完成开题报告。
(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各学院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2024年3月20日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及中期检查总结。
(三)毕业论文检测
检测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5日
(四)毕业论文审查及答辩
1.各学院须于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于2024年5月1日前将毕业论文的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届时学校将组织对答辩工作的抽查。
2.各学院须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五)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交叉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其中指导教师评阅成绩40%、交叉评阅成绩20%、答辩成绩40%。“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和“交叉评阅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核无异议,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认定为不及格;“答辩成绩”低于60分,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核无异议,总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2.成绩评定须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实行严格的质量标准。优秀毕业论文应从严把握,论文成绩的优秀率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优良率控制在60%以内。
3.学生毕业论文成绩须在2023年6月1日前录入西华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三、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和质量监控
(一)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
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的规范要求详见“西华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附件2、3)。
(二)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
1.切实加强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工作。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须督促教师和学生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按时并认真填写《西华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做好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2.学校继续使用中国知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加强本科生论文全过程管理。并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检测不合格毕业论文及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1)首次检测:
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均应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首次检测;不能按时提交检测的学生,需撰写说明且视为放弃首次检测机会;无故不提交检测的学生,取消当年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首次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R≤30%轻度重复,无需复检,修改后经导师审查通过进入答辩环节
30%
R>50%重度重复,成绩按“0”分计, 重新撰写论文。重新撰写的论文经检测后符合答辩要求的参加下年度答辩。
注:R 为文字复制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校内互检小于30%视为论文检测合格。
(2)复检:
按照首次检测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将首检结果反馈给学生和指导教师,并按要求限期修改后参加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参见“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复检结果处理办法
R≤30%通过复检,正常答辩
R>30%未通过复检,成绩按“0”分计,重新撰写论文;重新撰写的论文经检测后符合答辩要求的参加下年度答辩
(3)学生答辩修改后的论文最终稿,需再次进行检测(仅有一次检测机会)。检测不合格视为论文不合格,按延期毕业处理。
3.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数不得超过学院当年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总数的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百分比不得超过10%。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评审。
4.各学院推荐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不得超过学院当年参加答辩学生的1%。优秀指导教师当年指导的所有学生毕业论文文字复制百分比均不得超过10%。教务处将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评审。
四、毕业论文资料存档
(一)教务处存档资料
1.《西华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和中期总结;
2.《西华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3.《西华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4.《西华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
5.《西华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分析表》;
6.毕业论文总结报告(总结中应包含对毕业论文质量的分析);
7.推荐校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论文。
各学院须在2024年6月1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存档资料
1.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填写并按顺序打印装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其中需要学生填写的内容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录入,评语(意见)或个人签字必须手工填写。手册封面需由学生本人按照封面格式要求制作打印(附件10)。
2.上述提交教务处的全部毕业论文资料;
3.《西华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纸质版);
4.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标、唐莉钦、潘侠安
联系电话:0817-2568030
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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