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0年12月MBA、工程硕士论文评审结果的通知
作者:毕业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0-12-30 08:46:34 浏览次数:489
各位学员:
论文审查工作已经结束,MBA/工程硕士学员请于12月29日-31日QQ私信MBA中心老师取回《审查意见表》,《审查意见表》每人2或3份,请妥善保管,下一环节再次提交,丢失不补。如未按照意见进行修改,会影响后期的论文查重及答辩,论文按照审查结果中的编号领取,详见附件1。
一、论文评审结果为A或B或通过的同学,即预审通过,请完成如下工作:
1、根据学校规定,我校所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答辩前须经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一收取查重论文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经管学院网站或“177次学位会”QQ群的查重通知(哈尔滨群号:698424515,深圳群号:139152257),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对论文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或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我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执行。对未接受论文检测的研究生,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2、根据《审查意见表》认真逐条修改论文,并形成《修改报告(一)》(附件2),需具体写清如何修改,不能只写“已修改”,待查重时提交《修改报告(一)》及2或3份《审查意见表》。
二、论文评审结果为C或不通过的同学,即预审未通过,请完成如下工作:
1、根据《审查意见表》认真逐条修改论文,并形成《修改报告(一)》,待下一次预审提交审查论文,预计在2021年3月中旬进行,请提前关注经管学院网站通知。
2、本次预审的论文下次也需提交,请保留好原论文电子版。
3、若论文二次评审仍未通过,半年后方可再次提交论文。
温馨提示:
1、学校打印社在临近提交论文日期时经常排版任务繁重,为保证能够按时提交论文,请找打印社排版的同学提前联系安排。
2、单独参加新华社图像采集的学员,请务必于提交查重论文时提交纸质版照片。
联系人:孙老师,0451-86417775;褚老师,0755-26925759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管学院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29日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