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毕业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2-03-18 16:11:00 浏览次数:217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临沂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
1.申请学位人员范围
2019级化学硕士研究生、2019级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0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发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完成论文初稿;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3.答辩申请时间
所有申请人必须于3月26日前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学号;密码:未修改过的为身份号后六位)提出答辩申请。
(二)资格审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
(1)课程学习情况及其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总学分完成情况;
(2)思想品德表现;
(3)本专业(领域)要求的科研情况;
(4)毕业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情况;
(5)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和学术规范审查情况;
(6)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
(7)学位论文评阅结果。
2.时间安排
(1)3月26日前,研究生提出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
(2)3月3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拟毕业研究生的有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办公楼403西)。
3.需提交材料
(1)本单位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临沂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2份;
(2)本单位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的研究生的《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本单位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临沂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3)(部分因特殊原因致使学术文章发表滞后,此项工作可推迟至5月14日,但需在统计表备注栏中标明。所报材料真实准确,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电子版1份。
(三)论文检测
1.所有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均须进行检测,具体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检测符合要求者才能进入论文评阅程序。
2.论文检测具体要求
论文检测得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临大校办发[2022]7号)。
论文检测需要在3月底前完成。
(四)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方式
所有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须参加盲审,由研究生处统一送审。送审前,研究生处对提交的论文再次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进行送审。
2.论文评阅工作安排
(1)4月16日前,参加论文匿名评阅的研究生将论文进行匿名处理,由研究生秘书以学院为单位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交研究生处。由学校统一送审,逾期不交者,不予送审。
(2)各学院在提交匿名评阅材料时,若有论文匿名评阅应回避的专家,可同时提交专家名单。外审论文评阅工作在5月15日前结束。
(3)评阅结果按照《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临大校办发[2021]65号)执行。
(五)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2.答辩申请人收到《论文评阅意见书》后,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临沂大学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4)。学位论文格式和论文分类号参照《临沂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撰写和查阅。
3.各单位于答辩前一周将《临沂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附件5)报送研究生处,并领取《临沂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毕业答辩表决票》(私自打印无效);同时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
4.答辩秘书认真填写《临沂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纸》(附件6),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将答辩结果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5.论文答辩结束后,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针对学位论文的具体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形成论文终稿,并接受终稿查重。论文答辩工作应在6月1日前结束。论文装订成册时应将签署的《独创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在预答辩通知里发过模板)与论文装订在一起。
二、学位授予
1.6月5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所有答辩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将表决通过的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临沂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临沂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学术学位)》(2份/人,附件7)、《临沂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授予学位决议与名单》(附件8)(盖章纸质稿)、临沂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审批表(附件9)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审议全校拟授予学位名单。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后,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附件10要求整理档案材料,其中学位档案送交学校档案馆。
4.上报学位授予信息。所有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学位授予相关信息,填写的信息务必准确完整(非常重要,涉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学位信息上报)。若发生特殊情况,学位办将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发《学位信息采集表》进行学位信息采集并上报。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流程,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切实保证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
2.各相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表安排工作进度,逾期未能完成,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概不受理,后果自负,敬请谅解。
3.存档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关填表说明认真、工整、如实填写,签字处必须手签。不得改动表格格式,不得出现任何划痕、修改。
附件:
1.临沂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3.临沂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情况汇总表
4.临沂大学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5.临沂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6.临沂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纸
7.临沂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
临沂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学术学位)
8.临沂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9.临沂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审批表
10.学位档案目录
研究生人事(毕业)档案材料目录
11.独创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研究生处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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