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毕业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1-05-13 16:36:26 浏览次数:447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动化学院将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现将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1. 指导教师须在2021年5月23日前将经学生确认为最终版本的毕业论文正文(以“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命名,如“17061216-张三-李四”),统一交本答辩小组秘书,秘书收齐小组所有论文后发送到教科办邮箱(要求Word或PDF格式),由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者(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方可参加答辩。文字复制比超过30%(含30%),但不超过50%的论文视为检测不通过有待整改,并给予一次整改机会,2021年5月28日下午16点前由指导老师将整改后的论文发教科办邮箱重新检测,经整改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第一次答辩。文字复制比超过50%视为检测不通过。
2. 2021年5月23日前未提交毕业论文导致未能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者,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学院将于5月24日~5月28日统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满足第二次答辩条件者可参加第二次答辩。
3、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按照《杭电教132号(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检测不通过(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50%)或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但未超过50%)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
2)对于检测不通过或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学生,其行为认定为作弊,由教务处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检测不通过或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将被取消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资格,并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相应处理。
4)学院推荐参加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自动化学院教学办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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