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工作通知
作者:毕业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1-04-23 10:40:13 浏览次数:966
各学院:
为推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实施办法(试行)》,各学院应于5月20日前完成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范围与方式
1.范围:2021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含辅修)。
2.方式:指导教师和学生登录实践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论文系统”),分别在论文评阅和终稿提交界面完成查重操作。
二、工作流程
1.学生完成论文终稿,在论文系统中选择“终稿”类型提交论文文档,即可进入查重环节。
2.是提交终稿后,指导教师在论文系统的“指导教师菜单—论文检测管理”菜单中,可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逐一查重或授权学生自己查重,每名同学主、辅修论文均有两次查重机会。指导教师应先完成查重环节再进行评阅和成绩提交。
3.查重通过后,学生下载检测报告单并请指导教师签字,答辩后与毕业论文其他附件材料一并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归档。
三、时间安排
初查:5月10日前完成。学生应于此日期前在论文系统以“终稿”类型提交论文文档。
复查:5月20日前完成。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修改退回的论文,并于此日期前更新论文终稿复查。
四、查重结果及处理
1.查重结果分类。见下表:
类别 | 复制比标准 | 结果初步认定 |
A | R≤20% | 一般重复,查重通过 |
B | 20﹪<R≤50﹪ | 中度重复,退回修改 |
C | R>50﹪ | 重度重复,查重不通过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查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查重结果为非A类的学生,论文系统自动限制不能添加至答辩分组名单;结果为C类的学生,取消当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需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意见,于答辩前将查重通过学生名单交分管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4.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0%(含)。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育科:0551-63861232。
附件:
《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实施办法(试行)》.doc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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