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毕业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0-12-16 14:39:28 浏览次数:524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断提高,根据《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工作规范》要求,对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整体时间安排
1.各院(系)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将本院(系)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按专业汇总,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附件一)和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委托校教学督导委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2021年1月上旬前反馈给各院(系),选题不合适的学生须重新选题。
2.学校将对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各院(系)结合本院系学科特色,制订本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标准,2021年3月20日前将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标准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备案(长安校区7212室),并向本院系2021届本科毕业生公布。教务处将在2021年3月19日前分配院系检测账号和操作指南,各院(系)须于2021年5月14日以前,完成论文检测工作。论文检测合格后,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各院(系)须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本院(系)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活动具体时间安排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校将组织校教学督导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院(系)的答辩活动。
4.各院(系)务必在2021年6月4日前将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审阅,如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出现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2.各院(系)在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过程中,应遵循选题结合专业内容、形式反映专业特色的原则,鼓励各院(系)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安排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3.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或相当职称)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教师应遴选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且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遴选由教研室推荐,院(系)教学委员会审定。每位教师指导的应届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人数不能超过5人。
4.各院(系)在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成绩统一按照四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毕业班人数的15%,合格及其以下成绩的比例不低于10%。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各院(系)应将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表、论文评语表、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归类整理存档。同时,各院(系)应将全部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制作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
6.请各院(系) 做好疫情防控预案,预案要充分考虑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因疫情所产生的影响,做到提前谋划,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报送地点: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12室,联系电话:88308892。
附件: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
2.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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