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通知
作者:毕业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0-11-03 13:52:47 浏览次数:1435
各学部(院系):
2017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已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院系实施细则
各学部(院系)应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意见》和《华东师范大学2017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2),结合2016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2017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并发布给本院系所有师生(含时间安排、指导教师配备、开题答辩要求、中期考核要求、论文检测、论文答辩要求、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遴选、论文格式及存档要求等工作)。
学校鼓励培养目标、条件合适的院系、专业以毕业设计作为毕业论文(详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意见》相应条款),请相关院系制定《实施细则》时明确相关政策并推动此项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改革试点院系按照其教学分委员会制定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执行。《实施细则》须经院系教学分委员会通过,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公布给相关师生。
二、组织选题
各学部(院系)应指导学生在2020年11月30日前确定论文选题,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表》,并由教务老师在12月31日前导入教务系统。组织学生选题时,要避免选题大而空,应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的课题研究,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为保证选题顺利上传,学生须在第二轮选课结束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课。
三、开题答辩
各学部(院系)应组织学生在2021年1月8日之前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并由教务老师收齐填写完整的纸质版《开题报告》以备存档,其中指导教师意见和开题答辩小组意见应尽可能详尽(指导教师意见应在答辩前填写,开题答辩小组意见不能仅填写“同意开题”)。开题质量较差或开题答辩不通过的,须按照答辩小组意见整改或重新开题。教务处将聘请教学督导对开题报告进行抽检。
请组织学生在1月8日16:30前完成《开题报告》的系统上传,并由教务老师为开题报告设置开题状态,开题答辩通过的设置为“开题有效”,开题答辩不通过的或未参加开题的设置为“开题无效”。
四、中期考核
各学部(院系)应要求学生在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包括论文撰写进度、遇到的问题、后续撰写计划等)。指导教师应予以认真指导并在2021年3月29日前在教务系统中针对学生的中期汇报情况填写指导意见(至少一次),完成对学生论文(设计)的中期指导。教务老师应监管中期汇报情况及教师指导情况并督促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的信息化、过程化管理旨在促进师生交流,督促学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论文写作。在学生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上传截止后,教务老师应为每位学生打印《中期指导记录》,以备存档。
五、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上传及重复率检测
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上传的截止时间是2021年5月3日16:30,之后系统将关闭。学生应在系统关闭前将得到指导教师认可的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上传至教务系统,并请指导教师在系统进行“是否查重版论文”的确认操作。教务老师应监管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上传情况并督促完成。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各学部(院系)须在2021年5月5日16:30前对上传到教务系统的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其中:重度重合(重合比≧50%)的学生,取消答辩资格,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不及格”处理,学生可申请重修,延期六个月后可再次申请答辩。中度重合(40%≦重合比﹤50%)或外校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取消答辩资格,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不及格”处理,给予学生三个月的论文修改期,新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补答辩。补答辩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作“补考及格”;补答辩不通过的予以重修,延期六个月再次申请答辩。除论文重复率检测外,学校还将组织外校专家对部分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终稿上传
1.答辩必须在2021年5月24日前结束,请教务老师做好答辩安排工作(包括进行答辩分组、聘请专家、收齐考核意见表等)。各学部(院系)答辩工作必须在教务处反馈重复率检测结果和外校专家评审结果后进行,不得提前安排答辩。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予答辩。
2.答辩前,学生打印《考核意见表》,请指导教师及2位评阅教师(评阅教师由学部(院系)统一安排)填写评语(尽可能详尽),并由指导教师就“学生是否可以进入答辩环节”向学部(院系)提出建议;答辩时,答辩小组应现场在《考核意见表》上填写答辩记录和答辩小组意见(尽可能详尽),并按五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打分,填写完毕后交至教务老师处,以备存档。各学部(院系)在成绩评定时,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既要拉开档次,又要兼顾公平,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应超过总数的10%。各学部(院系)应在2021年5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系统录入和公布。
3.答辩完成后,各学部(院系)应督促学生在2021年6月2日16:30前将修改好的论文终稿(PDF版本)上传至教务系统存档。
4.答辩完成后,各学部(院系)应在每个专业中遴选1~2篇作为备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遴选方式自定),并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华东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院系推荐表》及Word版毕业论文提交至教务处。
七、格式检查及档案保存
请各学部(院系)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格式检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学生进行修改;符合要求的,按照以下存档规范进行装订:
1.开题报告、中期指导记录、论文全文、考核意见表作为独立项分别打印,按序装订。
2.各部分的单双面要求为:
开题报告:单面打印;
中期指导记录:单面打印;
论文全文:中英文内封面单面打印;目录(包含图目录、表目录)作为独立项双面打印;论文剩余部分(含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双面打印;
考核意见表:单面打印。
最后,学部(院系)将《成绩汇总表》与表中全体学生的论文材料整体存档。
八、中山北路校区住宿申请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须在中山北路校区实验室完成实验的,经学部(院系)申请可安排在中山北路校区住宿。请有关学部(院系)提前做好相关签报工作(签报教务处,会签后勤管理处),并详细填写《中山北路校区住宿申请表》。各学部(院系)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住中山北路校区学生宿舍的签报工作。
九、违纪处分
学生如存在抄袭他人论文、数据和资料造假、请人或雇人代写论文等违纪情况,经答辩委员会与指导教师认定,毕业论文成绩一律以不及格计,并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2020年修订)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54344786;
办公地点:闵行校区行政楼220室;
电子邮箱:lxhuang@admin.ecnu.edu.cn。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意见.pdf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2017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表.doc
华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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